近日,国家层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已上报国务院。由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编制完成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显示,以政务、商务、社会、司法等四大领域为主体的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实现了社会信用的全面覆盖。规划提出建立以公民身份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代码制度的方案;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这意味着公民和企业法人组织都将有统一信用代码。

        北京大学中国信用研究中心主任章政对此评价,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围绕上述四大领域展开,将纷繁复杂、涉及面广的信用建设归纳到四大基本类别中。

        按照规划,在未来,每一个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将会将有唯一的信用代码,各项信用信息的整合也将具备可行基础,当前信用信息种类多、发布广、整合难、处理繁的局面将会得到有效化解,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设施将初具雏形,信用查询、公示和基于信用的服务体系将实现联动,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驶上快车道。

        此前央行于2006年建成全国统一的征信信息数据库,并提供给金融机构作为审核贷款申请者的依据,截至2012年年底,该数据库已经收录了8.2亿自然人的信息并之建立了信用档案,其中2.9亿人有信贷记录。

        据悉,堪称“公民第二代身份证”的信用记录是一份个人信用信息的客观记录。记录了个人全部信用支付历史,凡是在银行办理过贷款、信用卡等业务的,都已经纳入到个人信用记录中。目前,进入个人征信系统的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居住信息、职业信息、信用交易信息、贷款明细信息等。个人信用报告是授信人迅速、客观决定是否给予受信人提供授信额度的重要参考。

        文思海辉商业智能事业部副总裁、智慧金融专家贾丕星指出,未来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查询,将不仅限于金融领域,个人信用记录除了金融领域的贷款、信用卡等这些已经被人熟知的用途,还将在找工作、开设投资账户、创业、房屋租赁等领域起到重要的参考作用,甚至于对于个人的升造、升职造成影响。目前国内一线城市在办理某些业务时,已有机构和组织要求出示个人信用报告。整个征信体系的打造将推动全社会的信用提升。

        他表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平台的建立和查询,将大大推进整个社会和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工作。从技术角度看,基于大数据和商业智能的IT技术和解决方案将在其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首先,精细定义信用信息,将使得信用数据库的每个个人和企业的信息具备完整性和可查询、可应用性,提升信用信息的数据价值;其次,基于大数据的数据整合,将能够整合以往分散于各个银行、行政管理机构的碎片化信息,打破信息壁垒,实现在查询、评估方面的易用性和可实现性;第三,基于大数据技术和数据挖掘技术的结合,将能够从纷繁复杂、海量信息、多样式、通过数据分析模型和算法,提炼影响个人或者企业信用的数据模型,帮助建立有效的个人和企业的信用分级体系。信用评级体系建立的目的是让需要使用信用的企业,预知客户存在的信用风险,实现商业决策和公共事业管理的科学有效应用和重要支撑;第四,IT技术将能够推动多个垂直行业和部门的信息整合,对于服务与基于信用体系的智慧金融、智慧城市和智慧商务等解决方案。

        目前,为了给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的个人信用查询服务,央行征信中心自2013年3月至2014年5月,分5批次先后面向江苏、四川、重庆、北京、山东、辽宁、湖南、广西、广东、浙江、天津、新疆、上海、湖北、青海、河北、安徽、内蒙古18个省份,开展了通过互联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服务试点工作。

        贾丕星认为文思海辉将进一步展望,统一信用账户,完善征信系统过程中,大数据和商业智能技术的潜在机会。大数据助力信息整合,将进一步提升社会和个人的信息利用效率,助力社会公共管理水平,降低社会诚信和交易成本,对于社会经济的推动作用长久而深远。